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2023-2025)>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23号)和《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5〕1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水运中心初审,我局对2025年度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材料及数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报审核情况
我市共有3家企业符合申报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资金条件,具体如下:
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申报奖励资金743.726万元;
福建凯胜国际航运有限公司,拟申报奖励资金49.314万元;
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拟申报奖励资金6.96万元。
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83338019
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协调处收(邮编:350002)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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