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源远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5号)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国内沿海省际普通货船运输;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捌拾陆万伍仟玖佰捌拾肆圆整;
四、运力规模:自有散货船1艘,10597总吨。
你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报表,服从行业管理。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抄送: |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江区建设局,本中心运政科。 | |
|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2026年7月2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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