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条例》,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2025年上半年我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力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隐患,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消防责任落实
(一)加强消防领导。我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局处室负责人以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工作落实,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强化动员部署。印发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消防工作要点》、《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局安委会全体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进行专题部署,督促、指导辖管行业领域单位、企业,加强客运站、地铁、公交、客运码头、危货运输、渡口渡船、服务区、工地驻地等重点场所、环节的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三)推动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管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全面推动各单位形成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以高标准、严措施全力抓好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隐患
(一)紧盯整治重点。结合春运、春节、五一及暑期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推动建立了交通运输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以危货运输、汽车维修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等为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施工和违规动火作业实施全环节整治、全链条监管,着力消除事故隐患问题。督促、指导所辖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科学管理,要求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2025年上半年全系统相关单位共排查整治违规动火作业问题187处。
(二)坚持抓大防小。以“零容忍”的整治态度,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抓大防小、控新改旧”,聚焦新能源、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多业态多产权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分类开展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严控致灾因素、严治不安全环境。组织行业系统各单位开展单位内部消防隐患排查,同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指导所辖管行业领域尤其是涉及九小场所单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按照消防安全“七必查”和消防安全提示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5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单位(企业)自查1339家次,检查单位(企业)1559家次,累计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1739处,均已督促落实整改。
(三)畅通生命通道。聚焦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按照《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福建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完成辖管领域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和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工作,及时组织排查清理堵塞、占用的障碍物,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2025年上半年全系统行业共拆除门窗等违规设置的障碍物50处,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107处。
三、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防控基础。在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第一时间督促落实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摸清辖管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收集掌握辖管行业系统领域的安全隐患清单,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单位。督促辖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一线消防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加强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把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
(二)落实宣教培训。多渠道加强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等基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在车站、码头、公路服务区、建设工地等重要场所,公交车、出租车、船舶所配备LED显示屏、宣传栏、张贴画等信息传播媒介,开展社会化消防公益宣传,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示意图或标识,开展“三提示”工作。要求客运(公交)场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企业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客运(公交)场站员工培训的内容还应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等知识和技能,通过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截至今年6月份全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已覆盖员工数达51599人,员工人数覆盖率达98.92%。
(三)提升应急能力。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结合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特点和本行业领域实际,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基础上,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车辆、队伍、装备,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消安委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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