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火灾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时间:2023-01-09 15:10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致力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健全领导机构。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调整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蔡文局长为组长,局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局处室负责人以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工作落实,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加强动员部署。先后印发了《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榕交安〔2022〕17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的通知》(榕交安便笺〔2022〕51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峰会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交安便笺〔2022〕179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交安便笺〔2022〕183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交安便笺〔2022〕255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榕交办发明电〔2022〕2号)等文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历次局安委会全体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单位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三)构建责任体系。及时下发《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度消防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的通知》(榕交安〔2022〕7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分解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榕交安便笺〔2022〕245号)等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管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分解消防工作主要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二、突出行业重点,深入整治火灾隐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督导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2022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单位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共开展火灾隐患排查424次,发现火灾问题隐患65个,均已经全部整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142个,现已经全部整改,整改率达100%。

(一)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组织道路客运、水路客运、渡口码头、公交场站、地铁站、公路隧道、服务区、在建工程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地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不合规电气、燃气具、因分租、转租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以及码头、客运站、地铁站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阻塞“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隐患。聚焦行业系统单位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及时组织清理堵塞、占用的障碍物,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在室内、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严禁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堵塞、锁闭、违规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要求按标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确保可用会用。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拓宽消防车通道,加强内部管理和检查,严格依照电动车停放要求,将电动车停放至规定停放点进行充电,防止火灾隐患发生

(三)排查整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出租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对行业系统各单位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出租场所的排查摸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擅自加层改造后,楼梯错位现象;是否在卧室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气,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分隔;是否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建造或分间隔离;超过3层的自建房作为群租房使用时,是否设有2部疏散楼梯或逃生软梯。要求行业系统各单位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接入市政消防水源建设,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及时更新完善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强化措施落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一)加强火灾防控基础排查。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摸清辖管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收集掌握辖管行业系统领域的安全隐患清单,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突出单位。

(二)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督导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辖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一线消防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加强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把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我局制定印发了《2022年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部署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车站、码头、公路服务区、建设工地等重要场所,公交车、出租车、船舶所配备LED显示屏、宣传栏、张贴画等信息传播媒介,开展社会化消防公益宣传,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示意图或标识,开展“三提示”工作。要求客运(公交)场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企业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客运(公交)场站员工培训的内容还应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等知识和技能,通过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6月14日,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管暨消防工作培训,邀请市消安中心专家作《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专题授课,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防范火灾能力。

(四)加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落实应急车辆、队伍、装备,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12月2日,我局会同省、市公路中心举办了2022年省市公路交通联合消防应急演练,通过消防知识培训、消防灭火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人员的消防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特点,研判分析火灾风险,明确薄弱环节和管理重点,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系统长治久安。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5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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