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23年11月16日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9号)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组织一批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考核,其中1人考核合格。考核结果自11月17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现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2023年11月16日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