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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9号)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12月21日和12月22日共组织二批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考核,其中58人考核合格。考核结果自12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现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2023年12月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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