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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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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水运〔2023〕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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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同意福州市 中闽船务有限公司从事省内水路运输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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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闽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从事省内水路运输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省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圆整;
四、运力规模:自有散货船1艘,2065总吨。
你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及时向有
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报表,服从行业管理。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9日
抄送: |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中心运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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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2023年6月19日印发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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