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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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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水运审〔2025〕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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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福建国鲸海运有限公司从事国内沿海普通货物运输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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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鲸海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业务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圆整;
四、运力规模:自有散货船1艘,10244总吨。
你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报表,服从行业管理。
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马尾区交通运输局、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中心运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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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2025年9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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