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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今年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共八章五十九条,对出租车经营使用权、出租车车辆更新年限、出租车主管部门如何加强出租车企业管理、出租车驾驶员管理、驾驶员的权益保护、出租车的主要经营行为、受理乘客投诉以及改善出租车环境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该办法的施行将对我市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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