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专项治理出租车安装“跑得快”的通知
榕运管出笺【2016】42号
时间:2016-12-30 10:15

各出租车企业:
12月27日-29日,福州晚报连续刊登了出租车安装“跑得快”的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媒体曝光后,我处高度重视,立即取消安装“跑得快”的出租车驾驶员闽AT9821张鼎官(从业资格证号:3501000040014110575),闽AT9985彭欣欣(从业资格证号:3501000040013105283)的从业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当事出租车列入重点监管车辆名单。出租车安装“跑得快”既反映出个别出租车驾驶员道德败坏,又暴露出出租车企业、个体车主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近期出租车安装“跑得快”,扰乱营运秩序频发的乱象,我处决定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出租车安装“跑得快”行为,营造良好的运营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自查自纠
(一)全面宣传教育。各出租车企业通过短信、GPS、电话、墙报等形式,通知所属个体经营者、承包司机、驾驶员不得安装使用“跑得快”,并告知处罚标准,做到人人知晓。
(二)逐一排查车辆。一是驾驶员自查。各企业责令所属从业人员对车辆进行自查,并做出不安装“跑得快”的承诺;二是企业排查。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各企业对所属出租车进行逐一排查,检查车辆是否安装“跑得快”,做好台帐记录。对排查中发现安装“跑得快”的出租车,责令自行拆除,拒不整改的,上报市道管处移交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查处。
二、加强现场监管,强化投诉处理
(一)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一是机场驻站所负责对在机场内运营的出租车进行逐一检查,并要求车辆驾驶员做出承诺;二是火车南北站、汽车站等窗口地区驻站所加强对站点内出租车安装“跑得快”的检查,并教育驾驶员不得安装“跑的快”。
各驻站所在检查中发现车辆安装“跑得快”的,立即移交并配合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二)强化投诉案件调查跟踪。交通运输12328服务监督中心,收到涉嫌安装“跑得快”的投诉件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及时移交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跟踪案件处理情况,并报市道管处出租车大队进行后续处置。
三、明确处置标准,震慑违规行为
对被查实安装使用“跑得快”的车辆,对当事驾驶员及出租车业户进行严肃查处和叠加处罚:
(一)进行行政处罚。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二)取消从业资格。当事驾驶员一律取消从业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不得从业网约车经营。
(三)列入重点监管。凡因安装“跑得快”被查处的车辆,一律列入重点监管车辆名单,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重点监管。监管期内:卫星定位监控中心重点监控该车运营情况,对该车投诉案件重点调查;该车所属驾驶员应每月到企业进行为期一天的停岗培训;该车新聘用驾驶员应接受市道管处出租车大队约谈教育后,方可办理服务监督卡上岗运营。
(四)约谈经营业户。约谈涉案车辆经营业户(含承包司机)、所属企业负责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作为今后经营权到期延续许可考核的依据之一。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12月29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