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7-03-22 15:1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6〕61号)要求,我委组织市道管处对福州市区出租车企业及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2016年度出租汽车油补申报数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企业、车辆基本情况
(一)市区情况
福州市区:共有19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6967辆,在册月数76315个月(详见附件1)。
(二)县级情况
县(市)共有出租车企业16家,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1213辆,在册月数10956个月(详见附件2)。
1、闽侯县:共有2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93辆,在册月数1092个月。
2、福清市:共有5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429辆,在册月数3193个月。
3、连江县:1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235辆,在册月数1656个月。
4、闽清县:1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35辆,在册月数226个月。
5、永泰县:1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60辆,在册月数720个月。
6、长乐市:共有5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331辆,在册月数3736个月。
7、罗源县:1家出租车企业,2016年在册运营车辆30辆,在册月数333个月。
二、申报、审核情况
根据《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区出租车企业上报的《申请油价补贴资金出租车明细表》、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行驶证进行了核查,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留存。同时对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2016年度出租汽车油补申报数据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
(一)市区企业上报在册车辆数、车辆在册月数与证件信息一致。
(二)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申报数据与县属企业提交的出租车明细表数据一致。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至28日,联系电话:87951761,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处收(邮编350002)。

    各县区油价补助资金申报表 (2016年度)

   福州市区油价补助资金申报表(2016年度)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