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租车企业:
根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违章车辆行政处理案件的通报情况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车驾驶员不适岗制度的通知》(榕运管〔2016〕288号)规定,现将第五批114名不适岗出租车驾驶员通报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企业认真核对被通报人员信息,收回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交我处,企业三个月内不得录用当事驾驶员。期满后,当事驾驶员需到专门培训机构进行为期18个学时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各企业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遵章守纪意识,自觉规范经营,文明行车。
特此通报。
附件:2017年第五批不适岗出租车驾驶员名单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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