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区出租车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公示
时间:2019-03-26 15:01

为做好市区出租车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下达资金的发放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62号)精神,现将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71-12月期间登记在册的福州市区6345辆巡游出租车。

二、补贴标准

由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共3387.27万元。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661号)规定,经测算:2017年度每车每个在册月补贴467.04元,合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为3387.27026万元。超出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3387.27万元)2.6元,超支的2.6元由我局垫付。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由我局将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给出租车企业,出租车企业应及时将资金发放至具体补助对象。

(一)登记造册。各出租车企业在发放油补资金前,应将所属出租车数量、车号、营运证号、经营者及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等列表登记造册。

(二)公示。企业将油补发放对象登记造册后,应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备查。

(三)发放。经公示无误后,由各出租车企业负责发放。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补贴。

四、资金发放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出租车企业应成立油价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领导小组,切实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的分配工作。负责油补发放,并及时解决发放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二)落实发放标准。油价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出现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各企业应在42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具体补助对象。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出租车油价补助对象档案,将具体的补助对象名单、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兑付时间、签收手续等资料汇编成册,专人管理。

(四)定期上报情况。按《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补贴下达资金发放工作进度周报》的要求,以及落实补贴工作的情况,在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发放情况汇总报送市道管处出租车管理大队。

(五)完善处置机制。各出租车企业要负责做好油补发放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完善油补纠纷处置机制,对发放工作中的疑问和问题要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历年发放过程中出现过纠纷的车辆要慎重发放。

五、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19326日至41日,联系电话:87988680,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处收(邮编350002

附: 2017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下达资金分配表;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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