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7号)要求,我局组织对福州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2021-2022年度巡游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数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报情况
(一)2021年度
1.主城区申报情况
共有20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6709辆,在营月数67672个月。
2.各县(市)区申报情况
共有13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1018辆,在营月数9951个月。
(二)2022年度
1.主城区申报情况
共有20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6805辆,在营月数69115个月。
2.各县(市)区申报情况
共有13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977辆,在营月数9430个月。
二、审核情况
(一)2021年度
1.主城区核定情况
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20家,在册运营车辆6709辆,在营月数为67484个月(核减188个月)。
2.各县(市)区核定情况
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3家,在册运营车辆1018辆,在营月数9951个月。具体如下:
(1)长乐区:共有4家出租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260辆,在营月数3106个月。
(2)闽侯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114辆,在营月数968个月。
(3)福清市:共有3家出租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329辆,在营月数2309个月。
(4)连江县:共有2家出租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194辆,在营月数2283个月。
(5)永泰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30辆,在营月数330个月。
(6)罗源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80辆,在营月数893个月。
(7)闽清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在册运营车辆11辆,在营月数62个月。
(二)2022年度
1.主城区核定情况
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20家,在册车辆为6805辆,在营月数为69002个月(核减113个月)。
2.各县(市)区核定情况
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3家,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977辆,在营月数9430个月。具体如下:
(1)长乐区:共有4家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258辆,在营月数2899月。
(2)闽侯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102辆,在营月数990个月。
(3)福清市:共有3家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240辆,在营月数2250个月。
(4)连江县:共有2家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263辆,在营月数1988个月。
(5)永泰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30辆,在营月数323个月。
(6)罗源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80辆,在营月数938个月。
(7)闽清县:共有1家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运营车辆4辆,在营月数42个月。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8日
联系电话:0591-83347417
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金山公交综合停车场1号楼5层出租车科(邮编:350002)
附件:1.福州主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表(2021年度)
2.各县(市)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表(2022年度)
3.福州主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申报表(2022年度)
4.各县(市)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
金申报表(2022年度)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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