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拟制定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如认为上述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jtzcfgk@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
附件:关于印发《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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