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市场规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州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企业85家(实际投入运营62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4229张,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12085张,与2024年6月份相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增加4957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增加8662张。
二、市场运行情况
2024年下半年,根据统计监测,网约车日均在营车辆28981辆,日均总订单量为48.4万单,全市网约车平均每天完成订单量为16.7单/车,其中每天完成订单量<10单的网约车9660辆,每天完成订单量≥10单的网约车19321辆。每天完成订单量≥10单的网约车中,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216.4公里、单车日均订单金额约378.6元。
三、行业监管情况
(一)行政审批情况。下半年,共许可22家网约车平台企业,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4957张,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8766张。注销网约车平台公司1家,注销网约车753辆,注销驾驶员216名。
(二)诉求办理情况。下半年,共受理办结“12345”“12328”网约车行业投诉6353起,其中:投诉平台判责1956起、租车合同纠纷591起、驾驶员服务质量1934起、其他类别1872起。
(三)违法查处情况。下半年,交通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网约车违法行为500余起,主要违法类型为网约车及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许可,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四、市场预警提示
根据下半年行业运营数据分析,目前,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订单量有所下降,市场供需趋于饱和,为此提醒广大从业人员:
(一)加强风险评估。网约车经营收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等因素影响较大。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者深入了解网约车法规政策和市场经营风险,客观评估运营成本和实际收入,谨慎投资或择业,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二)依法合规经营。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和企业,须先取得合法营运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生产活动。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所谓的“合规宽限期”为由,诱导驾驶员“无证”上岗,损害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
(三)维护合法权益。从业人员在签订租车协议时务必仔细确认协议内容,明晰双方责任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我市考取、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及车辆运输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指定车辆品牌、车辆卫星定位设备及运营商。租车时,请谨慎选择“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融资租赁”等模式,验清车辆外观及技术状况并留档,避免退车时产生纠纷。请勿相信任何高收益、包办车辆运输证、包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等虚假宣传及承诺。
(四)树牢安全意识。网约车平台公司或租赁公司不得以冲单奖励、规定上线时长和每日最低接单量等方式诱导或变相强制驾驶员超强度运营。广大驾驶员要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切勿出现酒驾、醉驾、疲劳、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要主动礼让斑马线、行人,确保安全、文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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