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时间:2025-03-20 15:28
    经核查,817辆网约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限届满见附件),车辆所有人未提出换发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如对注销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公告期结束后,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原已核发的实体证件和电子证照自注销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拟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明细表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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