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经营者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0591-83347417,电子邮箱:274742154@qq.com),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公告期结束后,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明细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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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经营者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0591-83347417,电子邮箱:274742154@qq.com),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公告期结束后,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明细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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