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福州市城西运输公司、启恒(福建)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3-02-06 17:52
 

关于注销福州市城西运输公司、启恒(福建)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福州市城西运输公司、启恒(福建)运输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经催告至今未申请换发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和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现依法注销以上两家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请福州市城西运输公司、启恒(福建)运输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26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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