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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依法注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见附件),予以公告。
请福建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运输企业信息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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