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我辖区22辆道路运输车辆超过180天未年审,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福建省运政数据清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注销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
请以下被许可人(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0 天内交回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超期180天未年审车辆明细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