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超过180天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时间:2024-01-17 18:11
 

我辖区10辆道路运输车辆超过180天未年审,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福建省运政数据清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112日依法注销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自注销之日起,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

请被许可人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超期180天未年审车辆明细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6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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