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中物智福股份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4-11-07 15:09
 经核查,中物智福股份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到期失效且在告知提醒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延续换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114日依法注销中物智福股份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自注销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的企业明细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 11月 5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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