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情况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0591-87486793,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89号)。公告期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依法注销福建弘耀物流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自注销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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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情况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0591-87486793,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89号)。公告期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依法注销福建弘耀物流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自注销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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