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5-03-26 09:48
   经核查,福建荣基物流有限公司等13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未按承诺投放车辆《告知书》经现场走访、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述公司可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告送达期满后,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依法撤销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告知书》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326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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