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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709号令),正式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修改为备案制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新修订《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截至2021年11月22日在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登记(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信息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监督电话:83368874。
附件:福州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许可)情况表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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