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的公告
时间:2021-02-22 10:16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方便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3月1日起,停止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驾驶员凭身份证、培训结业证书和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领。

  二、新申领B2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驾培机构应按照新大纲开展驾驶培训及货运从业资格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的,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三、已取得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申领货运从业资格证,驾培机构或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应按照新大纲开展货运从业资格培训(共7学时),并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的,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四、B2车型驾培机构如下:

  1、公交驾校,地址:仓山区公交大修厂,电话:88033051

  2、兴隆驾校,地址:罗源县凤山镇方厝村、白塔乡长基村,电话:26963388

  3、永丰驾校,地址:闽侯县上街镇厚美村,电话:62091001

  4、顺程驾校,地址:晋安区宦溪镇黄田村,电话:87750058

  5、裕金驾校,地址:福清市阳下北林村,电话:85265636

  五、货运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如下:

  1、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地址:台江区工业路418号,电话:83264474

  2、福州航空四站军地两用人才职业培训中心,地址:仓山区金达路168号,电话:83850399

  3、吉诺交通职业培训中心,地址:晋安区红光路27号,电话:87140528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0日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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