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核查测绘结果及处置措施的公示
时间:2025-07-17 10:15
   为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强化经营行为管理,规范驾驶培训场地及设施建设,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四十二条、《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六条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等有关要求,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晋安分中心委托福建鑫众勘测规划有限公司,辖区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进行了核查测绘,现将具体情况及处置措施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2025年7月23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晋安分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486793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89号3楼

 

附件:1.福州市晋安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核查结果及处置措施

2.福州市晋安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核查测绘服务项目测量结果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晋安分中心

2025年7月17日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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