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复查结果及处置措施的公示
时间:2025-09-16 10:54
   为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强化经营行为管理,规范驾驶培训场地及设施建设,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四十二条、《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等有关要求。市道运中心晋安分中心委托福建鑫众勘测规划有限公司,辖区驾培机构的教练场地进行了复查测绘,现将复查情况及处置措施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16-2025年922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反馈至市道运中心晋安分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34214。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89三楼福州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晋安分中心。

 

附件:1.福州市晋安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复查测绘结果及处置措施

     2.福州市晋安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复查情况报告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晋安分中心

2025年9月16日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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