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5-04-17 10:20
   经核查,福建省闽佳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道路客运企业未按承诺投放车辆,《告知书》经现场走访、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述公司可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告送达期满后,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依法撤销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告知书》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5日

来源: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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