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将辖区10家水路运输企业列入专项资金贷款企业“白名单”,今年以来,组织辖区航运企业累计申报2424.4万元市级航运业奖励资金和341.8万元省级航运业奖励资金。二是行业监管推动规范化。及时修订《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新补充完善了航运企业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加快“电动闽江”政策落地。今年以来,新增10艘电动客船。三是加快推进沿海内贸干散货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及联调联试工作;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常态化。在各种优惠政策激励下,辖区航运企业竞争优势得到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单船吨位提升至约1.8万载重吨,同比增长5.9%,万吨以上船舶运力占比首次超过87%,10万载重吨以上企业达5家,基本形成大型散货运输船舶为主,专业化成品油运输船舶为辅,船舶运力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