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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审核情况
我市共有6家企业符合福州市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新增船舶运力规模奖励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1660.253万元;
2.福州快航轮船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217.07万元;
3.福建海舟海运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365.47万元;
4.福州九龙船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9.62万元;
5.福州华明船务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171.98万元;
6.福建省东方伟业海运有限公司,拟申请奖励资金490.32万元。
共计申请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新增船舶运力奖励资金2914.713万元(贰仟玖佰壹拾肆万柒仟壹佰叁拾元整)
二、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87988680
来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收(邮编350002)
附件:新增船舶运力奖励汇总表(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