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19﹞43号)相关规定,以及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办理告知单(榕交运便笺﹝2019﹞205号)要求,我中心对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原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福州地铁1号线、福州地铁2号线和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开展了2022年度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现将2022年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福州地铁1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964.4分,福州地铁2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958.1分;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服务质量评价得分964.4分,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评价得分958.1分;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服务质量评价得分961.5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8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得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轨道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韬 联系电话:0591-83207712
发布人: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