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榕公平竞争办〔2022〕1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对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市非医疗转运服务工作的通知》(榕交运〔2021〕55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我市非医疗转运服务工作的通知(榕交运〔2021〕55号)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