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9-1800-2019-0008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19-07-04
- 标 题: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7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核销结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交建〔2019〕187号
- 发布日期:2019-07-05
- 有 效 性: 有效
按照我局《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群养公路市级分成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榕交建〔2017〕168号)、《关于下达2017年群养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第二批)补助计划的通知》(榕交建〔2017〕336号)和《关于2017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级分成资金和市统筹(省补)资金使用的核销工作通知》(榕交建〔2018〕255号),我局于2018年9月起按照各县的进度陆续对各县(市、区)2017年度市级分成资金使用计划和市统筹(省补)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核销,现将资金使用核销结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护资金核销情况
(一)核销应收回资金
经我局建管处、财审处人员对各单位提供的 项目审批(核准)、验收、资金下达(拨付)文件及财务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的审核及现场抽查核实 ,各单位2017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计划未完全执行(或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执行或从其他资金支出)应收回资金共695.221万元(详见附表),其中:1、2017年第二批大中修项目补助计划(市统筹资金)核销应收回224.71万元,2、2017年分成养护资金使用计划(含示范路、第一批大中修项目计划、养护机械购置、预防性养护等项目)核销应收回470.511万元。各县(市、区)各项目核销应收回的资金详见附表。
(二)资金收回方式
本次核销应收回资金 695.221万元将由我局2019年度重新安排使用计划,具体另文通知。
二、关于加快执行2018年度养护资金使用计划
各单位务必加快执行2018年度养护资金使用计划,涉及的养护工程项目务必加快实施并及时完成验收和建安造价结算审计、便于后续开展核销工作。
附件:1、福州市2017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市级分成资金和市统筹省补资金使用情况核销收回汇总表
2、福州市2017年群养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第二批)补助计划与核销情况汇总表
3、福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表(第二批)—核销情况
4、福州市2017年群养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第一批)补助计划与核销情况汇总表
5、福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表(第一批)—核销情况
6、福州市2017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接缝养护)项目计划表—核销情况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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