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福建亿兴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4-04-23 17:24
  福建亿兴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依法注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信息见附件),予以公告。
  请福建亿兴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交回,视为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运输企业信息表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3日

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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